《易經.小過卦第六十二》
☳
☶
艮下 震上
○ 小過。亨,利貞,可小事,不可大事。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,宜下,大吉。
◎ 彖曰:小過,小者過而亨也;過以利貞,與時行也;柔得中,是以小事吉也;剛失位而不中,是以不可大事也;有飛鳥之象焉,飛鳥遺之音,不宜上宜下,大吉,上逆而下順也。
◎ 象曰:山上有雷,小過;君子以行過乎恭,喪過乎哀,用過乎儉。
○ 初六,飛鳥以凶。
◎ 象曰:飛鳥以凶,不可如何也。
○ 六二,過其祖,遇其妣,不及其君,遇其臣,无咎。
◎ 象曰:不及其君,臣不可過也。
○ 九三,弗過防之,從或戕之,凶。
◎ 象曰:從或戕之,凶如何也。
○ 九四,无咎,弗過遇之,往厲必戒,勿用永貞。
◎ 象曰:弗過遇之,位不當也;往厲必戒,終不可長也。
○ 六五,密雲不雨,自我西郊,公弋取彼在穴。
◎ 象曰:密雲不雨,已上也。
○ 上六,弗遇過之,飛鳥離之,凶,是謂災眚。
◎ 象曰:弗遇過之,已亢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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